當我們大多數人想到浪漫關係時,我們就會想到愛情。但是,直到最近,愛情才可以成為婚姻的一部分。實際上,在某些文化中,婚姻仍然是基於血統(家族史)或夫婦家庭潛在的金錢或權力獲得來安排的。如今,鑑於大多數人不喜歡初戀,所以愛情通常不會直接導致結成夥伴關係。就像所有情感一樣,愛的強度是不同的,是我們人際交流的重要組成部分。 為了更好地理解愛情,我們可以區分激情愛情和伴隨愛情(Hendrick&Hendrick,2000)。熱情的愛需要兩個人之間充滿感情的,充滿激情和痛苦的訂婚。例如,為某人墜落的快感可能會令人振奮,但對愛情可能無法回報的脆弱或焦慮的感覺可能會很痛苦。同伴的愛是生活相互依存的兩個人之間的感情。例如,浪漫的伴侶可能會在共同的時光和活動中找到穩定穩定的愛情。這種區別背後的主要思想是,除非激情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轉變為更持久和穩定的伴侶之愛,否則,基於激情的愛情的關係將終止。這並不意味著必須完全消滅激情,才能長期保持成功。實際上,缺乏激情可能會導致無聊或不滿。取而代之的是,許多人會在關係中偶爾感到興奮,但可能會在安定下來的愛情上獲得慰藉。與伴侶和家人的親密關係中也可以存在同伴的愛,